《沈陽地鐵乘客須知》最新補充規定:衣冠不整、醉酒等不文明行為者不得進站乘車。有網友質疑新規有歧視弱勢群體嫌疑。相關人士解釋,此規定中的衣冠不整者,主要指被乘客廣泛反映的在地鐵中乞討的人群,並不包括因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跡的人(10月13日《北京晨報》)。
  地鐵屬於公共交通工具,不該隨意對乘坐群體設限,否則涉嫌歧視。社會發展到今天,任何歧視都是不應該存在的,而此前,一些地方出台的商場、賓館“禁止衣冠不整者入內”之類的規定常有所聞,其歧視性和指向性都非常明顯。因此,“衣冠不整禁乘地鐵”的規定引發歧視質疑,可以說是在所難免。
  “衣冠不整禁乘地鐵”到底針對誰?相關人士的解釋是,“衣冠不整禁乘地鐵”就是為了管住飽受詬病的地鐵乞討亂象,並非對其他人群設限。可是,《沈陽地鐵乘客須知》的補充規定中,並未對“衣冠不整”給出具體的判定標準,也未指明是針對哪個群體,無疑會對乘客產生誤導——在常識里,衣冠不整者絕非只包括乞討人員,一些特殊工種,比如建築工、裝修工,也可能會被囊括進去。該規定至少存在用詞模糊、容易讓人產生誤解的問題,需要及時修正。
  根治地鐵乞討亂象,地鐵部門需要嚴格管理、加大清理力度,為乘客營造良好的乘坐環境,而不是出台“衣冠不整禁乘地鐵”的規定了事。這樣的規定不僅容易誤傷他人,也不具備可操作性——何為衣冠不整,恐怕沒有明確的標準,也很難判斷。有的乞丐,特別是那些賣藝乞討者,衣冠楚楚得很。可他們確實影響到了地鐵的正常運營秩序,也是地鐵方面應該嚴防死守的對象。
  河南 喬志峰/讀者
  (原標題:公共交通不可隨意設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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